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本机关按照上海市闵行区政府关于《2021年闵行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细化落实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同时,根据上海市财政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继续深化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本区公共财政改革和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1.主动公开工作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制作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无相关信息发布。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公开情况 本年度,对本机关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进行维护和更新。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情况 本年度无相关信息发布。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按月发布闵行区地方财政收支情况月报信息,共12条。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公开行政许可办理依据、条件及程序、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按照沪府办发〔2016〕15号文要求,建立完善“双公示”信息公示共享机制,在闵行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行政审批信息。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开情况 本机关依据《行政处罚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实施行政处罚,全面公开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本年度未发生行政处罚事项。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发布财政预算信息3条、财政决算信息4条。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公开情况 本年度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无相关信息发布。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本年度无集中采购项目,无相关信息发布。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工作任务,无相关信息发布。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本年度,无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信息的情况发布。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本年度无相关信息发布。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本年度无相关信息发布。 (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公开情况 本机关有关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统一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发布。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本年度,在闵行区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96条,其中:公文45条、财政公告、便民服务等信息66条、财政动态类新闻信息5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依申请公开工作 本年度,本机关共制作依申请公开文件60件,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其中,信函申请1件,网上申请3件,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 在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申请人自行撤销申请1件,已经答复的3件,及时答复率为100%。其中,“同意公开”的2件,申请信访相关信息1件,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3.政府信息管理 本年度,主动公开年度预算收支表、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总报告等属于区财政局公开职责的预算信息,并且每月公开区本级财政收支月报。 一是政府预决算信息。本机关在区政府网站“财政资金信息”专栏向社会主动公开了经人大审议及其常委会批准的区本级财政预决算信息。内容包括:“区本级预决算报告”、“区公共财政收支预决算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预决算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决算表”等政府预决算信息。政府预决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二是部门预决算信息。全区65家预算主管部门在区政府网站“财政资金信息”专栏公开了2021年度本部门预算信息和2020年度本部门决算信息。 三是绩效评价信息。本机关公开了《关于2020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的报告》,本年度,区级预算部门编报绩效目标项目2445个,涉及资金320亿元;相关预算单位公开了15个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和32个部门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四是专项资金。本机关公开了2020年度29项中央专款和14项市级专项资金全区分配结果,相关的14家区级预算部门联动公开了本部门使用中央和市级资金2020年分配结果。 4.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坚持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理念,继续深化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深入推进标准化、规范建设化,加强全过程公开工作。保障公民社会政府信息的知情权。 5.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参加了2次区政府组织的专题培训,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强化依法管理。本年度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结果维持1件,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1年,本机关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公开内容有待细化、公开深度有待加大,公开渠道有待拓宽的问题,与社会公众的需要相比仍存在着一定差距。2022年,本机关将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闵行区政府和上海市财政局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以公开促监督、促规范,继续推动项目预算细化公开,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公开透明的财政预算制度;不断拓展预算信息公开范围,提高公开预算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为进一步落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本机关着力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对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了全面梳理,并编制形成《闵行区财政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2021年)》,在闵行区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动态更新机制,在本机关“重点工作”栏目中新增“中小微企业财会服务”栏目,在“财政资金”专栏中新增“地方债”和“PPP”栏目。三是及时发布国家和本市设立、调整和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政策文件,动态调整、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上海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等。 本年度未对依申请公开进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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