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府办发〔2022〕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公司: 《闵行区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2年1月11日
闵行区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老龄事业发展事关经济运行全领域、社会建设各环节、社会文化多方面,对区域综合实力乃至国际竞争力都具有深远影响。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更好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推动闵行区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闵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制定本规划。 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开启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一)立足新发展阶段 1.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委、区政府的有力推动下,我区围绕“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强化政策支持、完善体制机制、巩固基层基础,全面提升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着力增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有效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尊老爱老敬老助老氛围日益浓厚,老龄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老年社会保障能力不断增强。通过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强化“多缴多得、长缴长得”机制,基本实现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全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统一需求评估标准,推进全区52家养老机构(长者照护之家)和24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成为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按照照护等级享受相应的社区居家、养老机构或住院医疗护理照护服务及长护险支付待遇,截止“十三五”末,长护险基金累计支付2.99亿元。社会救助制度全面提升,全区享受政府补贴居家养老服务的困难家庭老人达5781人。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受益老人10094人,其中经济困难家庭老人1513人、自费老人8581人。积极落实老年综合津贴制度,惠及全区27.2万名65周岁及以上的户籍老人,累计金额达17.98亿元。“银发无忧”保险投保人数达5.7万人,共计金额136.6万元。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加强。全面完成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目标任务,涵盖养老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政策支撑、需求评估和行业监管的“五位一体”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街镇公建养老机构运营机制改革,建立全区基本统一的保基本养老机构委托管理运营模式,公建养老机构实行社会化运营的比例达到82%。新增养老床位4720张,现有养老机构(含长者照护之家)64家,养老床位15600张,养老床位占户籍老年人口的4.16%,超额完成全市3.5%的指标任务。新增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79家、日间照护中心40家(全区共80家)、老年助餐服务点40家(全区共106家)、社区老年人示范睦邻点158家,建成社区嵌入式为老服务设施125个,全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累计达到13.3万平方米以上,每1000人指标达到50平方米。成功申报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建立涵盖服务需求、设施、队伍、项目、监管等数据的管理系统。推进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制定《闵行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改革试点,在能力建设、农村养老、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认知障碍照护体系、医养结合、特殊老年群体关爱方面,形成了大城养老的“闵行模式”。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全面落实《闵行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养老机构医养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实施“托管服务、嵌入服务、签约服务”三种医养结合模式,支持各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合作,推动养老机构住养老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全覆盖,医养结合更加紧密。全区养老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采取三种医养结合模式,满足机构住养老人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社区托养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签约服务,签约率100%。老年医疗服务方便可及,全区1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基层健康服务网络,优先满足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稳步扩大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60岁以上老人签约率达93.11%。持续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组织89名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开放大学“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大专班学历教育。全区养老机构配有养老护理员1722人,其中持有初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1234人,持证率为71.66%;已有1152名社区居家养老护理员持有初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证率达到87.41%。 老年人社会参与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围绕“办好让老年人满意的教育”和“在学习中养老”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内涵、多方协同、合力推进”的原则,加强顶层设计,注重规划引领,完善体制机制,夯实内涵质量,激发社会活力,增强科技赋能,实现了老年教育参与人数、老年教育机构总数、老年人学习组织数量、老年教育学习资源翻一番,进一步提升了老年教育的服务能力、老年教育发展的社会活力、老年教育的学习品质。全面完成老年教育“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形成了“就近、便捷、快乐”的老年教育特色,营造了老年人广泛参与终身学习的良好局面。截至“十三五”末,闵行区已建成上海市老年人标准化团队584个,标准化学习点368个。涌现出一批老年教育典型示范学校,形成各自独特的办学模式。已有30多万人次老年人在区域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以各种形式参与学习。不断提高老年人科学生活能力和兴趣,成功举办了科技节、科普日、科普嘉年华等大型科普活动,持续开展科普下乡进社区、流动科技馆、科普讲师团巡讲等长效科普活动,“十三五”期间,共组织开展各类活动5700多个,受益人数超过1600万人次。 老年友好型社会环境更加优化。老年友好型社会、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持续推进,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自觉支持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识意愿显著增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和居家适老化改造扎实推进,持续加强新建房屋、重大工程、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有序推进爬楼机服务,帮助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下楼。各级老年大学、文化站(点)、文化体育广场遍布全区,基本形成了覆盖广泛、灵活多样、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老年文化教育体系,老年人文化娱乐生活得到极大的丰富。社会动员显著加强,社会力量持续壮大,社会各级资源有力协调,“老吾老计划”“老伙伴计划”持续开展,为老志愿互助服务覆盖全区万名独居高龄老年人。持续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及普法宣传,建立了区、街镇、居村三级老年维权网络,老年人法律援助率达到100%,其中上门服务率达到90%,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编创《闵行科普》、认知障碍科普宣传册等科普读物,免费赠送给各居村委,浓郁老年人群学习健康、科学知识的良好气氛,“十三五”期间,共编创了40多本科普读物。 2.机遇与挑战 ——老龄事业发展处于面临诸多有利条件的重要窗口期和战略机遇期。“十四五”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中央、国务院就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了重要的目标指向。不断增强的城市经济实力以及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能力,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提供了较强的经济基础和物质保障。推进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不断推动老龄事业资源跨区域配置,为养老服务等产业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日益增大的老年消费群体和消费需求、便利的交通条件、富集的生态资源、雄厚的产业基础为我区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孝老爱亲、向上向善等传统文化底蕴深厚,为动员全社会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人口老龄化新特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交织倒逼老龄事业发展深刻调整。“十四五”时期,全区人口老龄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2020年闵行区6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37.90万,占户籍总人口的31.77%,65周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27.74万,占户籍总人口的23.25%。据预测,全区老年人口高峰值将在2045年左右到来,人口持续老龄化将是今后15年乃至25年我区老龄化发展的常态,尤其是失能、失智、高龄、独居等老年人数量的快速增加,对养老、医疗、照护以及精神文化、适老环境等需求日益增长,社会保障和老年公共服务供给压力日益加剧。目前,普惠性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不足、老龄产业市场亟待规范、基层老龄工作力量依然比较薄弱、老龄工作体制机制仍需完善等问题迫切需要解决。同时,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迭代和数字革命的崛起为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新动能,但也不断倒逼老龄事业内涵提升和服务深化,加快把数字理念和人工智能技术引入老龄事业各领域、各环节,加速推动弥合数字鸿沟、打通供需壁垒、提升服务效能迫在眉睫。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人口发展重大趋势和老龄化重要规律,深入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新时期全龄包容、多元共享、智能创新的发展观念和积极老龄、健康优先的发展理念,促进老龄事业发展与“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相融合,与国家和全市发展战略相契合,与本区经济和财力可持续水平相适应,以维护老年人权益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多元化需求为导向,以“产业提质”“平台提优”“管理提升”为重要路径,强化责任担当、聚焦精细服务、深化综合治理,全力推进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幸福老龄化,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切实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精管理推动全区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老年群体高品质生活,为闵行奋力迈向建设创新开放、生态人文的现代化主城区的宏伟目标添砖加瓦。 2.基本原则 ——坚持多方参与,推动资源高效整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充分发挥政府的政策引导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中的主体作用、家庭在养老服务中的基础作用,构建各项政策、各种资源、各方力量积极、科学、综合应对的系统工程。 ——坚持需求导向,力促供给能力提升。坚持以满足老年人多元需求为重要出发点,精准对接个性服务需求,持续推进为老基本服务设施科学布局,建立健全不同层次老年人分类保障和服务制度,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提升为老公共服务水平和服务供给精细化,创造高品质老年生活。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老龄社会活力。把创新作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强大动力,充分激发市场和全社会的活力,深化老龄服务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养老服务政策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服务供给模式创新、养老保障制度创新、监督管理方式创新,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转型发展。 ——坚持开放合作,引导服务协调共享。紧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契机,加强与周边省市的交流和合作,探索保障制度协同、养老服务资源协同、老龄产业发展协同,积极打造共谋共建、共治共享的老年友好型社会。推进老龄事业与产业、城乡之间、基本公共服务与多样化服务协调发展。 (三)构建新发展格局 1.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匹配的老龄事业发展体系,基本构建形成城乡覆盖、功能完善、服务多元、监管到位、医养康养相结合、产业事业相协同、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线上线下相融合、科技人才相辅助的全方位“大老龄”服务发展格局。老有所养保障更加健全,老有所医服务更加优质便捷,老有所学体系更加完善,老有所为环境更加包容,老有所乐生活更加美好,老年人整体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提升,打响与上海国际大都市生活品质相适应的闵行颐养服务品牌。 ——老年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备。基本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多支柱、全覆盖、可持续的养老保障体系更加定型。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老年人优待水平不断提升,老年人生活幸福感不断增强。 ——养老社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建成110个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分中心),150个老年人助餐服务场所,100个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100个社区示范睦邻点,500个社区护老驿家,500个养老顾问点;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试点全覆盖。全面建成养老机构医养深度融合体系,实现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执业床位总数的比例达到60%。养老服务机构嵌入社区公共卫生资源达到100%,养老护理人员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证率达到75%以上;设施运营社会化率达到82%以上,培育引进10个以上品牌社会组织。全区养老服务质量和服务能级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体系结构更加合理,养老服务效率、效益、效能全面增强,构建形成基础补短板、中端提质量、高端扬优势的区域养老服务大平台。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构建形成全生命周期的健康老年服务体系,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2%,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80%,人均健康预期寿命逐步提高;健康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区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90%;医养康养结合服务深入推进,全区配置老年护理床位占比1.5%。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比例、医疗机构为7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比例分别达到100%。 ——为老服务供给能力更加丰富。实现为老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高、质量明显改善、结构更加合理,多层次、多样化的为老服务更加方便可及,实现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得到充分激发,为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主体更加多元、内容更加丰富、质量更加优良。推动老龄事业与产业融合发展、互促共荣,支持产业链条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好的相关企业优质发展。 ——老龄事业发展环境更加友好。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更加浓厚,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自觉支持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识意愿显著增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扎实推进,老年文化体育教育事业更加繁荣发展,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环境持续改善。 2.规划指标
二、健全更高水平、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 (一)完善老有所养的养老保险制度 进一步完善覆盖全民、城乡一体、权责清晰、适度普惠、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推进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建立,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有序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持续拓宽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覆盖面,大力发展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等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加快构建形成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和商业年金相结合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强化家庭养老政策支持,充分发挥个人财产及财产性收入在养老方面的作用,鼓励发展养老普惠金融,创新发展特色老年金融服务,探索实践存房养老、住房反向抵押等以房养老模式。 (二)健全老有所医的医疗保障制度 在全市统一框架下,建立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提高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健全稳定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减轻参保长者的医疗负担。优化大病保险制度,实现参保长者大病保险全覆盖,适度向重特大疾病和特困长者群体倾斜。加快推进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三)深化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 继续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和服务保障。不断完善制度设计,在政策标准、受理评估、待遇给付、经办服务管理、基金管理、服务质控管理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基本形成具有闵行特色且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标准化体系。以居家照护为重点,结合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加快推进日间照护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的整合衔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有益补充作用,保障不同层面照护需求。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发展与长期护理社会保险相衔接的商业护理保险,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 (四)优化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 完善本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建立健全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保尽保,为特困长者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长者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保障因灾因病等造成生活困难的长者基本生活。完善临时救助功能,加强对老年人的“救急难”工作。完善面向经济困难的高龄老年人的补贴制度,改进发放形式,提高发放精准度。丰富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创新和优化照顾服务提供方式,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失智、残疾、高龄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三、建设更高品质的多样化、多层次、高精度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建设充分均衡的养老服务设施 充分考虑老年人生活需求,推进落实《闵行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推动全覆盖、成体系、均衡化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优化老年人生活环境。合理规划养老设施空间布局,充分利用存量企业厂房、办公用房、商业设施、培训疗养机构和其他社会资源改建为养老服务设施,织密15分钟养老服务圈。加快建设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长者食堂、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完善嵌入式、多功能、体系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骨干网,打造社区“养老服务联合体”。推动床位功能结构优化,聚焦失能、认知障碍老年人照护需求,通过新建、改建床位等方式,重点推进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标准化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改造和家庭照护床位建设。均衡布局农村地区养老服务设施,扎实推进农村互助式养老,在长期保留农村形态的地区,保证每个片区建有一个互助式养老服务机构;完善生活自助、照料互助、建设运营资助的“三助”模式。到2025年,新增养老床位2000张,累计建成床位17000张以上,建成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分中心)110个,建成老年人助餐服务场所150家,供餐能力达到65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的5%。 (二)加强功能融合的养老服务供给 不断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社区嵌入式、农村互助式、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融合发展。进一步强化住家安养,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试点推进家庭照护床位建设,深化非正式照料体系和家庭照护支持项目建设,更好保障老年人原居安养。持续推进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开放融合,依托机构专业优势,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资源统筹调配能级。普遍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双向转接绿色通道,全面落实家庭医生签约制。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开展中医药和慢病康复管理。深入推进“老吾老计划”、“老伙伴计划”、“康乐福962899关爱电话”等项目,定期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无子女、高龄、独居老年人开展巡访关爱。深化养老顾问服务,健全覆盖城乡社区的服务网络,探索养老顾问的社会化发展。 (三)打造专业可靠的为老人才队伍 完善养老护理人员技能培训,积极做好养老护理员、养老护理员(医疗照护)技能培训工作,动员和鼓励养老护理人员参加“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大专班学历培训,促进养老从业人员更高质量培训就业。加强养老机构医护人员人才培养,鼓励医疗机构内优秀的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到养老机构中轮岗服务。建立人才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养老服务和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体系,将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教育纳入区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加大养老服务人员就业扶持力度,研究制定护理员招录、聘用有关政策,加强就业援助和职业指导,落实专项就业补贴政策;健全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岗位补贴、专技补贴等薪酬激励机制,实施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薪酬等级体系;进一步稳定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促进养老服务的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四)优化便民惠民的养老服务环境 落实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的政策措施和项目清单,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老年人状况不断丰富发展清单服务内容。优先将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失智、重残、独居高龄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重点保障对象,推动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制度,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日常质量监测、信用分级等科学评价机制,强化养老服务机构专项检查和督导,持续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建立养老服务监测分析与发展评价机制,精准把握全区人口现状及服务需求。发挥社会参与对养老服务的积极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区域养老服务发展,鼓励养老服务运营企业规模化、连锁化经营和品牌化发展。建立社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进一步细化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和服务规范,开展市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项目试点。打造一站式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统筹、整合各类为老服务信息资源,实现老年人对接养老服务设施、供应商信息、健康信息、养老顾问、福利补贴的统一管理。 四、完善便捷可及、综合连续、优质多元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一)普及健康生活方式 加强老年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拓展健康教育渠道,推送健康科学讲座目录供社区选择,推广适合老年人的健康资讯传播,让健康生活、科学养生知识走进家庭,提升老年人群的健康素养,营造有利于老年人健康生活的社会环境。开展普及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加强对老年人群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和干预,普及健康文化、健康养老等理念,开展“三减三健”等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健康管理水平。持续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大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提升老年人心理健康素养,提高主动就医意识。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评估、干预、转诊工作,探索建立老年人心理健康评估机制。推进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精神(心理)等科室设置与建设,开设老年人心理健康咨询门诊。倡导科学健身,组织老年人体育健身竞赛活动,完善老年人运动处方库,制定实施老年人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加强体医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推广中医传统运动项目加强老年人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监测,推进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建设。 (二)完善健康服务设施 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快区域内老年健康硬件设施建设,完善老年医学中心、老年护理院、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老年护理病区(含舒缓疗护)和护理站、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组成的为老医疗护理服务体系,以及由康复医院、综合性医院康复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科、社会办康复医院组成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配合市老年医学中心开办,优化老年护理设施布局,积极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康复护理床位设置。加大对社会资本扶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开设老年护理院和护理站所,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医院开设老年护理病区。建立健全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标准规范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机构和居家服务相结合的安宁疗护服务网络。 (三)优化健康服务供给 做好老年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延伸服务链,实现从健康管理、失能失智照护到安宁疗护的老年人生命周期全覆盖。进一步深化防治结合服务,结合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联合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为托养老年人就近提供寻医配药、慢病管理等医疗服务,针对性开展社区老年人防治结合的健康服务。完善老年人健康体检制度,实施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早期筛查和干预,加强对老年人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综合干预。规范做好老年人群重点传染病的防治,加强老年人疫苗接种和随访服务。积极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照护服务和安宁疗护服务,依托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及社区嵌入式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开展认知障碍服务及临终关怀专项服务试点,形成推广经验。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康复、安宁疗护等方面的独特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中西医结合的健康服务。 (四)深化医养结合模式 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全面发展,深化落实《闵行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养老机构医养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增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全面实施“托管服务、嵌入服务、签约服务”三种模式,落实医养结合“一院一方案”。鼓励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鼓励养老设施与医疗设施整合设置或邻近设置。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组建医养联合体,进一步凸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的平台功能,更好满足健康养老一体化服务。探索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推动智慧医养服务。完善医疗、康复、养老等机构合作机制,规范长期护理服务有效供给,优化覆盖机构、社区、居家的老年认知障碍干预和照护体系,制定相应的照护服务设施、服务规范、人员培训等标准,大力培育各类从事老年认知障碍照护工作的专业组织和护理员队伍,鼓励更多的养老护理人员投入认知障碍照护服务。进一步优化“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平台网络,形成医养结合服务的“闵行特色”。 五、建设主动积极、彰显价值、体现作为的老年人社会参与体系 (一)健全老有所学的老年教育体系 建立健全老年教育政策法规制度,形成定位清晰、职责明确、主体多元、平等参与、管办评分离的老年教育治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夯实区老年大学、街镇老年学校、居村委学习点实体办学基础,加强区、镇(街道)、村(居委会)、居民小区老年教育网络建设。引导一批培训质量高社会效益好的社会培训机构,通过提供场所、设施、课程、师资、教材等形式开展老年教育。大力推进信息技术赋能老年教育,加大老年教育的科技支撑力度,促进智能化技术与老年教育教学、管理的深度融合与应用。加大投入建立“智慧学校”“智慧教室”,打造一批“智慧学习”应用场景,提高老年教育机构的信息化应用能力。做实做强上海老年教育研究,加强老年教育课程、教材、教学、评价研究,促进区域老年教育质量提升。完善各级老年教育院校教师配置标准,提高教育师资专业化水平。推进老年教育特色品牌建设,培育若干各具特色的品牌机构和项目。 (二)营造老有所为的社会环境 树立“积极老龄化”理念,加强老龄人力资源开发。注重发挥老年人传帮带作用,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基层社会治理等活动。探索老年人互助式养老模式,建立助老惠老平台,引导为老服务组织、志愿者加入平台,优化老年人志愿互助服务机制和为老志愿服务登记制度。大力发展老年社会团体,定期组织开展基层老年人协会骨干培训,支持和引导基层老年人协会加快自身发展,规范协会建设,引导做好老年人协会登记、注册和备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利用老年人才技术、经验优势,鼓励专业技术型、职业技能型健康老年人参与实践活动,充分发挥老年人力资源作用。 (三)丰富老有所乐的精神文化生活 积极推动老年文体活动有序开展,整合社区文化资源,扶持老年文化活动。依托上海市民文化节等,推出各类适合老年人参与的公共文化活动和文化服务,为老年人展示交流提供多样化舞台。鼓励和支持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置公共文化活动区域,为老年人开展文化活动提供便利。继续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全域网络,持续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效能,提供适宜老年人的公共文化服务。加快建设“15分钟体育生活圈”,推进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健身、康复、养老等“一站式”运动康养服务的“长者运动健康之家”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人体育服务机构和安装体育健身设施,拓展社区长者体育健身服务项目。 六、构建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老年友好型社会 (一)打造老年宜居颐养环境 按照老年宜居社区建设标准,加大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力度,推进存量公建设施为老服务功能整合,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支持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和智慧化改造,完善老年人住宅防火和紧急救援救助功能。支持适老住宅建设,推进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加强公共设施和老年人居住区设施无障碍设计、建设、改造,重点对坡道、楼梯、电梯、扶手等公共建筑节点进行改造,居住小区道路、园林绿地、建筑物等公共区域全面达到无障碍设计标准。落实全市人行天桥无障碍化、适老化改造工作整体部署,在新梅路、华江路-北翟路、华翔路-天山西路、华翔路-北翟路、华翔路-建虹路、虹许路-古羊路等人行天桥增设无障碍电梯。落实《关于开展本市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上海市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方案》等文件,继续推进全区老年友好型社区、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加强政策宣传,定期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推动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营造孝亲敬老的社会环境。 (二)完善家庭支持体系 鼓励和引导家庭成员依法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责任。充分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强化尊老敬老道德建设,提倡亲情互助,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支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鼓励老年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鼓励成年子女陪护老年父母。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护老者技能培训,鼓励和引导家庭成员学习康复、护理技能。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为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健全建设、运营、管理政策,发展“家庭照护床位”。 (三)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 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做好老年人权益保护的法治宣传工作,强化老年人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提高老年人防骗、识骗能力。组织实施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每年印刷不少于3000份老年人法律援助宣传品,依托老年基金会对闵行户籍、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各类法律援助。加强基层法律援助机构、网络站点和便民窗口建设,开通老年人法律维权热线和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积极推动建立利用互联网、热线等服务平台,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重点做好贫困、高龄、空巢、失能、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上门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积极推动高等院校、律师、志愿者有效参与老年人维权,进一步拓展维权服务内涵和外延,及时处理涉老案件,提高办案效率,依法为困难长者实施法律援助。加强老年人信访工作,开展老年人维权保障服务,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结率和办理质量。 (四)落实老年优待制度 进一步完善老年优待政策,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务优待、司法服务优待、交通出行优待等举措,推进优待项目向常住和流动老年人覆盖。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办法,依托“上海敬老卡”,逐步拓展优待项目和范围,积极为老年人特别是农村、高龄、重病、残疾、失能老年人在衣、食、住、用、行、娱、医等方面,提供更全面的优先、优待服务。完善公共服务场所老年人优待标识,公布优待项目。鼓励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服务单位和服务窗口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优惠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各种助老公益慈善活动,向困难老年人提供资助或公益服务。 七、建设融入智慧社会、缩小“数字鸿沟”、兼顾老人需求的科技支撑体系 (一)加大老年健康科技支撑力度 紧抓科技创新发展趋势,提高老龄科技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的创新能力。以推进实施国家级医疗机器人技术创新中心等项目为契机,探索企业与高校院所、医院、养老机构等联合攻关的“产学研医养”合作模式,推进医疗机器人、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临床和养老场景应用。通过区级重大产业技术攻关计划和民生科技计划专项扶持,积极推进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老龄服务发展的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充分结合信息化、智慧化手段,布设互联感知的智慧养老设施,积极引入智能终端和安全监测设备提高老年安全生活水平,加强老年人身份、生物识别等信息安全保护。加快推进医疗器械、老年辅具领域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整合,推动老年健康科技产品与老年辅助科技产品的推广应用,推动智能服务机器人、康复机器人等智能产品和认知增强、体力增强等新技术装备在现代服务、养老陪护、医疗康复、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应用。 (二)提升老龄服务智能化水平 深入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消除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加快落实上海市《关于开展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的通知》要求,对照《互联网应用改造清单》,到2021年底完成“闵行区门户网站”和“今日闵行”APP等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并达到一级标准,2022年底前完成各相关单位应用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推动养老领域公共数据开放共享,加强全区养老公共服务平台与全市相关平台的衔接,加强信息技术在基本养老服务申请受理、过程管理、资金结算、信息推送等方面的应用。推进闵行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的建设,通过整合养老服务资源、串联服务组织将各类优质、专业的为老服务项目延伸至老人身边,加快落实“系统+服务+老人+终端”模式的项目实施。探索开展智慧养老服务,通过大数据、物联网、AI等技术赋能老人陪护、康复和服务。完善智慧健康驿站功能,合理布局涵盖“医、养、护”综合服务功能的智慧健康小屋网络,强化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建立老年健康动态监测机制,收集并及时更新相关健康数据,为老年健康状况评估提供信息支持。 八、打造事业产业联动、长三角区域协同、多元业态融合的老龄产业体系 (一)扩大老年产品和服务供给 创新优质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发展好养老服务运营产业和老年产品用品研发制造产业。培育创新型企业加快老年产品用品关键技术研发,支持新材料、人工智能、5G、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在老龄服务领域的深度集成和应用,加快形成一批高智能、高科技、高品质、多元化的日用辅助产品、生活护理产品、康复训练及健康促进辅具等老年用品产业,促进老年产品丰富供给和升级换代。引进和培育一批市场化运作的优质养老服务运营企业,重点发展生活照料、日常护理、康复保健等服务项目,丰富养老产品和服务市场,鼓励养老服务运营企业实行连锁化经营和品牌化发展。合理优化政府、社会在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康复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等康养服务产业。鼓励发展老龄产业中小企业、扶持发展龙头企业以及各类为老服务社会组织,支持在养老护理服务、康复保健、文化娱乐、金融保险等领域的老龄产业品牌建设,在老龄产业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效应。 (二)推动老龄产业融合发展 大力推动“老龄+产业”多元融合,促进老龄与文化、家政、医疗、商业、保险、旅游等行业全面融合发展。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深入推进医养康养结合,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拉长养老产业链条,丰富养老服务内容,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闵行在智能制造和人工智能等产业领域的发展优势,大力促进智慧融合型养老产业集聚发展,推动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智慧健康养老企业、基地。加快互联网与老龄服务的深度融合,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医疗等服务,提升健康养老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推动养老产业区域协同 深度开展长三角为老服务区域合作,加快建立对接机制,就资质互认、标准互通、信息共享、队伍交流、产业合作等方面开展协作,深化养老服务领域的资源整合与交流合作,推进长三角区域养老一体化。加快建立统一的养老服务管理区域信息平台,推进区域合作“社区养老顾问”,制作“线上+线下”养老服务地图。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标准的互认及培训交流。探索建立互认的护理员培训、评价及资格互认。统筹长三角合作范围内的护理人员培训资源,加强护理人员的培训协作和交流。探索建立互认的养老机构院长从业资质认定机制和养老服务机构的统一管理机制。大力支持长三角优秀养老服务企业落户,鼓励知名品牌养老服务机构在区内布局设点或托管经营。 九、建设精准高效、和谐有序的老龄事业治理体系 (一)深化改革创新 加快推动老龄事业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转变,向统筹协调转变,向加强人群全生命周期养老准备转变,向同时注重老年人物质文化需求、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完善闵行区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实现组织机构完善、职责任务明确、管理科学规范、配合协调有力。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提升为老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和创新老龄社会治理,推动全区老龄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完善共治体系 继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左右协调联动的老龄工作机制,树立“大老龄”思维,促进老龄事业形成良性循环的共建共治体系。充分调动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和包括老年人在内各方面力量的积极性,加强各级相关部门在老龄工作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有效整合基层老龄工作资源,形成推动老龄工作融合发展的更大合力。发挥社会资本在老龄事业中的支撑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养老服务、老龄产业的发展大局中。充分调动广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统筹利用各类资源,加大向基层放权力度,向基层队伍赋能、向参与主体赋能、向服务对象赋能,促进广泛参与、各负其责、互为补充、同频共振。 (三)健全制度建设 进一步加强老龄科学研究,加强对老龄法规、政策、规划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闵行区老龄事业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老年人家庭赡养和扶养、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进一步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配套政策法规,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落实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老年人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相关保险和福利及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老年人监护制度、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制定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政策、扶助老年人慈善支持政策、为老服务人才激励政策,促进各种政策制度衔接,增强政策合力。 十、强化统筹协调,做好规划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和部门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与闵行区人口老龄化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老龄工作体制。加强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的协调机制,健全多部门常态化工作机制和交流渠道。加强街镇老龄工作相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落实街镇属地化责任,保障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需求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鼓励社会各界群团组织力量参与,合力推动闵行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投入力度 健全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根据本区老龄工作发展的需要和财力可能,为老龄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加强老龄工作各项经费的绩效管理,强化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慈善总会、红十字会作用,积极争取社会捐赠、慈善捐助等参与长者服务事业发展。落实和完善鼓励政策,以投资补助、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投入老龄事业,倡导社会各界对老龄事业进行慈善捐赠,形成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慈善基金等多元结合的投入机制。 (三)加强监督检查 充分发挥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对本规划落实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各部门间涉老数据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加强老年人口、健康等相关数据的收集、更新、分析和预测,强化对人口老龄化变动情况及发展趋势的监测和评估。创新评估方式方法,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充分发挥养老、社保、社会服务领域的专家作用,加强规划实施过程评估。守牢安全底线,全面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健全社区养老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安全等重点环境的监督检查。发挥社会群众、服务对象的监督作用,推动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完善管理规范、提高服务质量。
附件:《闵行区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分工方案
附件 《闵行区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分工方案
一、规划指标
二、主要任务
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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